VMware 一般條款
上次更新日期：2022 年 6 月 16 日
透過下載或使用供應項目，客戶同意接受合約條款之約束。
1. 供應項目。
1.1. 適用條款。客戶對供應項目之使用需遵循訂單之條款與本一般條款 (包括適用之附錄和供應項目特定說明 (統稱為「本合約」)) 管理。以下遞減優先順序適用：(a) 訂單；(b) 一般條款；(c) 附錄；以及 (d) 供應項目特定說明。
1.2. 使用者。客戶應對其使用者遵循本合約負責。
1.3. 限制。客戶僅得為其內部使用和為其關係企業之利益而使用供應項目。關係企業不得使用供應項目。客戶不得轉售或轉授權其對供應項目之權利。客戶不得以應用程式服務提供者、服務局、託管 IT 服務或類似之身分為第三方使用供應項目。
1.4. 效能評析。客戶得使用供應項目來進行內部效能測試和效能評析研究。客戶僅得於取得 VMware 的批准後，發佈或散佈研究結果。客戶得透過傳送電子郵件至 benchmark@vmware.com 向 VMware 提交請求。
1.5. 評估版。評估版期限為 30 天 (除非 VMware 以書面形式另行規定)。到期後，客戶可能無法存取評估版中的資料。評估版係「依現況」提供，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賠償、支援、服務層級承諾或保證，不論明示或默示。
2. 訂單和付款。
2.1. 訂單。訂單於 VMware 接受之時即具約束力，交付時即視為 VMware 接受訂單。
2.2. 採購訂單。採購訂單無須簽署始得有效。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業務表單中所含條款均不適用。
2.3. 不得退款。除非本合約中有明確規定，所有訂單均不可退款和取消。
2.4. 超額費用。客戶必須支付使用本供應項目之所有費用，包括附加功能的金額和依使用情況產生之費用。VMware 得直接向客戶傳送計量費用或超額費用帳單，即使客戶最初透過 VMware 授權經銷商購買本供應
項目。
2.5. 直接訂單。本第 2.5 條 (「直接訂單」) 僅適用於直接向 VMware 下訂之訂單。若客戶透過 VMware 授權經銷商購買本供應項目之權利，則得適用與發票開立、付款和稅務相關之不同條款。
2.5.1. 付款。除訂單中列示之情況外，本供應項目之費用將受開立發票時適用價格表之約束。客戶須於發票日期後 30 天內支付所有無爭議費用和批准開支。30 天後，利息將依每月 1.5% 或最高合法利率 (較低者) 計算。
2.5.2. 爭議。基於誠信原則，若要對任何費用善意提出爭議，客戶必須在付款截止日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 VMware，說明爭議的原因。雙方須真誠進行協商，於合理可行之情況下儘快解決爭議。在客戶和 VMware 協商解決爭議期間，VMware 不會因為任何未支付之爭議費用而暫停或終止客戶對任何供應項目的存取權。
2.5.3. 稅款。費用不包括稅款。客戶須向 VMware 支付或補償所有稅款。若客戶依要求需預扣任何稅款，客戶須將稅款計入其付款總額，以便 VMware 全額收到所有到期款項。若客戶地址位於美國境外，為增值稅目的，VMware 將把客戶之「帳單」地址作為供應地點。
3. 期限。
3.1. 期限。本合約從訂單生效日期開始適用於供應項目，直到本合約中規定之客戶對供應項目的權利到期或終止。
3.2. 暫時中止。若某項服務或其使用者面臨安全風險，VMware 得暫停客戶使用該服務。
3.3. 終止條件。若對方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得書面通知終止本合約 (全部或部分) 或客戶在本合約下享有對供應項目之權利，於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a) 嚴重違反本合約之任何規定，並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30 天內未予糾正；或 (b) 無力清償或涉及任何形式之破產程序。
3.4. 終止效力。在本合約或合約之一部分終止時：(a) 對適用供應項目之所有權利立即終止；(b) 客戶必須停止使用這些供應項目，並銷毀這些供應項目之任何副本；以及 (c) 每一方均須歸還或銷毀其控制對方之任何機密資訊 (法律規定必須保留之資訊除外)。雙方有意在本合約終止後繼續有效之任何條款將存續。
4. 機密資訊。
4.1. 保護。收受方須至少以與保護其自身機密資訊相同之謹慎程度保護揭露方之機密資訊，惟不得低於合理之謹慎程度。收受方不得使用揭露方之機密資訊，除非係為了行使其本合約規定之權利和履行本合約規定之義務。收受方僅得向收受方之關係企業、員工和承包商揭露機密資訊，並且該等人士係基於合約目的而需了解機密資訊，且其保密義務之限制程度不低於本第 4 條 (「機密資訊」) 之規定。
4.2. 例外情況。第 4.1 條 (「保護」) 下之收受方義務對以下資訊不適用：(a) 收受方在揭露時已合法得知，且無任何機密性義務之資訊；(b) 由第三方合法揭露給收受方，且無機密性限制之資訊；(c) 非因收受方之過錯而公開之資訊；或 (d) 在無存取或使用揭露方之機密資訊的情況下由收受方獨立開發之資訊。
4.3. 禁令救濟。對於違反本第 4 條 (「機密資訊」) 之行為，本合約中沒有任何條款限制尋求衡平法救濟的權利。
5. 擁有權。
5.1. 客戶內容。客戶保留對客戶內容及客戶內容中之所有智慧財產權。
5.2. VMware 智慧財產權。VMware 保留對供應項目及其內容之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任何改進、增強、修改和衍生作品。若客戶提供對供應項目之任何意見回饋，VMware 得不受限制地使用這些意見回饋。
5.3. 權利之保留。除另有明文規定外，本合約不授與任何一方擁有對方之內容或智慧財產權的任何默示或其他權利。
6. 有限保證。
6.1. 軟體和雲端服務。VMware 保證軟體和雲端服務將在以下期限內實質符合說明文件：(a) 軟體之文件，於交付後 90 天內符合；或 (b) 雲端服務文件，於訂閱期限內符合。客戶須遵循說明文件規定正確安裝和使用本供應項目，不得進行修改。對所稱違反本保證的行為，客戶必須在適用之保固期內將違反本保證之指控通知 VMware。對任何違反本保證之行為，作為客戶之唯一補救措施，VMware 須：(1) 更正軟體或雲端服務中任何可再現的錯誤；或 (2) 終止軟體或雲端服務並退還適用之 (軟體) 授權費用或未使用之 (雲端服務) 預付費用。
6.2. 專業服務和支援服務。VMware 保證，專業服務和支援服務將以符合產業標準之專業方式進行。對所聲稱違反本保證之行為，客戶必須於 30 天內通知 VMware。對任何違反本保證之行為，作為客戶之唯一補救措施，VMware 須：(a) 糾正違約行為；或 (b) 終止適用服務並退還該服務之任何未使用的預付費用。
6.3. 免責聲明。除本第 6 條 (「有限保證」) 中之有限保證外，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VMware 為其自身並代表其供應商明確否認所有明示、默示或法定之保證和條件，包括對適銷性、品質滿意度、特定用途之適用性、所有權、非侵權，以及與本供應項目有關因交易過程或履約過程而產生之任何保證。VMware 或其供應商均不保證本供應項目將會無中斷運作，本供應項目無缺陷或錯誤，或本供應項目將滿足 (或旨在滿足) 客戶之要求。
7. 賠償。
7.1. 辯護與賠償。適用於本第 7 條 (「賠償」) 其餘部分之約束，VMware 將：(a) 針對任何侵權索賠為客戶辯護；(b) 賠償客戶經有司法管轄權之法院或政府機構最終裁定客戶應承擔之所有款項，或在侵權索賠和解中達成一致由客戶承擔之所有款項。
7.2. 要求。客戶必須及時向 VMware 提供有關任何侵權索賠的通知，並合理配合 VMware 之協助請求。VMware 將全權決定侵權索賠之辯護與和解。
7.3. 排除項目。對於基於以下原因之侵權索賠，VMware 不承擔本第 7 條 (「賠償」) 中規定之義務：(a) 受保障材料與非 VMware 材料混合使用；(b) 在較新版本之受保障材料得避免侵權時仍使用舊版；(c) 對受保障材料進行 VMware 所做修改之外的任何修改；(d) VMware 依客戶規格提供之任何交付物；(e) 與並非由 VMware 嵌入本供應項目中的開放原始碼軟體或免費軟體技術相關的任何索賠；或 (f) 以免費、測試版或評估版之基礎提供任何受保障材料。
7.4. 補救措施。若受保障材料成為 (或 VMware 合理認定可能成為) 侵權索賠之目標，VMware 得自行選擇並支付費用來採取下列措施：(a) 為客戶爭取必要權利以繼續使用受保障材料；或 (b) 修改或更換受保障材料以使其不構成侵權。若該等補救措施在商業上不可行，VMware 得終止客戶對受保障材料之權利並退還任何適用的：
(1) 為雲端服務或訂閱軟體之預付費用，依比例分攤至當時訂閱期限之剩餘部分之費用；
(2) 為永久授權或交付物支付之費用，減去三年使用壽命內的直線折舊費用；以及
(3) 為停用的支援服務預付但未使用之費用。
7.5. 唯一補救措施。本第 7 條 (「賠償」) 規定對侵權索賠客戶之唯一補救措施和 VMware 之全部責任。
8. 責任限制。
8.1. 免責聲明。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任何一方均不對在任何責任理論下相應之利潤或商業機會損失、用途損失、資料損失、商譽損失、業務中斷，或任何間接性、特殊性、偶然性或衍生性之損害負責。無論一方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也無論任何補救措施是否未能實現其基本目的，均適用此限制。
8.2. 賠償責任上限。各方依本合約規定之累計責任，不得超過客戶在導致索賠之事件發生前 12 個月內，為導致索賠之供應項目所支付或應付的金額，惟永久授權除外；對永久授權，各方累計責任總額不得超過客戶為導致索賠之軟體所支付的授權費用。VMware 對評估版之累計責任將不得超過 5,000 美元。
8.3. 排除項目。第 8.1 條 (「免責聲明」) 和第 8.2 條 (「賠償責任上限」) 中之責任限制將不適用於以下情況：(a) VMware 根據第 7 條 (「賠償」) 承擔之賠償義務；(b) 任何一方侵犯對方之智慧財產權；(c) 客戶違反《雲端服務附錄》第 2 條 (「可接受之使用」)；或 (d) 任何可能不受法律限制之責任。
8.4. 其他限制。VMware 對嵌入本軟體或雲端服務中之任何第三方軟體責任受本第 8 條 (「責任限制」) 之約束。VMware 之供應商對本合約不承擔任何責任，客戶也不得直接向其提出索賠。對於任何第三方內容，VMware 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 資料使用和隱私權。
9.1. 個人資料。若 VMware 擔任個人資料之處理者，則 VMware 將遵循《資料處理附錄》處理個人資料。
9.2. 帳戶、操作和使用資料。VMware 會收集客戶之聯絡資訊和購買資訊，以管理客戶帳戶並履行訂單。VMware 亦會處理：(a) 為了促進供應項目之交付和運作；核查對合約條款之合規性，開立發票和提供支援服務所需之資訊；以及 (b) 組態、效能和使用資料，以改進 VMware 供應項目和服務及其他分析目的，如供應項目特定說明所詳述。如果這些資料中包括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VMware 將根據「VMware 產品和服務隱私權聲明」處理這些資訊，該聲明可在 www.vmware.com/tw/help/privacy.html 取得。
9.3. 支援請求和專業服務。客戶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其在接受支援服務或專業服務時，向 VMware 提供之任何敏感資訊或個人資料。該等步驟可能包括模糊處理或移除該等資訊，或在提交時與 VMware 合作以限制揭露。
9.4. 必需的揭露。若法律要求或有司法管轄權之司法或行政機構的命令要求 VMware 揭露客戶內容或機密資訊 (以下簡稱「要求」)，VMware 得揭露客戶內容或機密資訊。除非法律禁止這樣做，否則 VMware 必須向客戶提供通知和要求之副本。若要求與雲端服務有關，VMware 必須 (i) 告知相關機構，VMware 是代表客戶行事之服務提供者，所有存取客戶內容之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指定之聯絡人 (若無及時提供聯絡人，則提交至客戶法務部門)，並且 (ii) 僅在客戶授權情況下提供對客戶內容的存取權。若客戶請求並由客戶承擔費用，VMware 必須採取合理措施對該要求提出異議。若法律禁止 VMware 通知客戶該要求，VMware 須評估該要求之有效性，若 VMware 認為該要求不合法，VMware 須對該要求提出質疑。VMware 必須將任何揭露範圍限制在遵循要求所需之最低限度資訊。
10. 開放原始碼軟體。開放原始碼軟體係依開放原始碼軟體自身適用之授權條款授權給客戶，該等條款可在供應項目附帶之 open source_licenses.txt 檔案、說明文件或於 www.vmware.com/tw/download/open_source.html 取得。該等授權條款與本合約中授與之授權一致，並可能含有利於客戶之其他權利。若本合約對客戶施加之限制大於適用之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則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優先於本合約。若任何開放原始碼軟體之授權要求 VMware 向客戶提供相應之原始碼和/或修改 (以下簡稱「原始檔案」)，客戶得透過 www.vmware.com/tw/download/open_source.html 獲得適用之原始檔案副本，或寄送書面請求 (包括姓名和地址) 至以下地址：VMware, Inc., 3401 Hillview Avenue, Palo Alto, CA 9430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所有要求皆應寫明：Open Source Files Request，收件者: General Counsel。此項獲得原始檔案副本之要約，自客戶獲得其對該供應項目之權利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11. 其他條款。
11.1. 轉移和轉讓。未經 VMware 的同意，客戶不得轉讓本合約或任何訂單。一經有效轉讓，本合約將對雙方及其各自繼承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使其受益。
11.2. 通知。所有通知須採書面形式。給予客戶之通知將採用以下方式：(a) 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至與客戶帳戶相關之電子郵件地址 (若客戶已訂閱電子郵件通知)；或 (b) 發佈在 VMware 客戶入口網站上。向 VMware 發出之法律通知將提交至 VMware, Inc., 3401 Hillview Avenue, Palo Alto, California 9430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收件者：Legal Department。
11.3. 棄權。對違反本合約中單一條款之豁免，並不構成對以後任何違約行為的棄權。
11.4. 條款可分割性。若本合約之任何部分經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所有其餘規定將在可實現各方意圖之範圍內持續有效。
11.5. 保險。VMware 將在本合約期間內投保。VMware 之保險備忘錄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檢視。
11.6. 法律合規性。各方均須遵循所有適用法律。
11.7. 出口管制。該供應項目受美國《出口管制條例》(包括「視同出口」和「視同再出口」條例) 之約束，並可能受其他國家的出口管制法之約束。客戶聲明並保證：(a) 客戶和任何使用者均非且亦不代表以下個人或實體行事：(1) 美國禁止出口交易之任何國家/地區之公民、國民或居民，或受其控制者；或 (2) 被列入美國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名單，或美國商務部拒絕人員名單或實體名單或任何類似的適用的指定人員名單之任何個人或實體；(b) 客戶和任何使用者不允許將供應項目用於法律禁止之任何目的，包括禁止用於開發、設計、製造或生產導彈或核生化武器；以及 (c) 客戶和任何使用者不直接或間接受到美國政府任何機構發佈之全部或部分撤銷或拒絕客戶的美國出口特權命令之約束。若客戶或任何使用者受任何該類命令之約束，客戶必須立即通知 VMware。
11.8. 準據法。若客戶訂單之帳單地址在美國境內，本合約受加州法律和美國聯邦法律管轄；若客戶訂單之帳單地址在美國境外，則受愛爾蘭法律管轄。本合約明確排除適用法律規則牴觸的情況。《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不適用於本合約。
11.9. 美國公共部門使用者。若客戶為美國公共部門之使用者，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美國公共部門附錄》，該附錄優先於或可修改本合約之相關條款。
11.10. 第三方權利。除另有明文規定外，本合約不為任何非合約方創造任何權利。僅本合約締約方得強制執行或依賴本合約任何條款。
11.11. 不可抗力。除客戶付款義務外，對於因其對方合理控制範圍之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延遲或不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該等原因包括勞資糾紛、產業動亂、系統性公共設施故障、天災、大流行疫情、禁運、暴亂、政府命令、恐怖主義行為或戰爭。
11.12. 無代理。本合約中任何內容均無意構成雙方間之受託關係、代理關係、合資關係、合作夥伴關係或信託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約束對方。
11.13. 翻譯。該非英文版的一般條款僅出於禮節提供，客戶對供應項目的使用受英文版一般條款的約束，英文版發佈於www.vmware.com/agreements。
11.14. 副本。本合約得透過電子形式或副本形式簽署，在此情況下，每份簽署副本都將被視為原件，等同雙方簽名均出現在同一文件上。
11.15. 完整合約。本合約包含雙方之全部合約，並取代雙方先前或同期關於其標的之所有書面或口頭通訊、陳述、提案、承諾、諒解和合約。本合約僅得以書面形式修改，並由雙方簽署。
12. 定義。
關係企業直接或間接受某一方控制、與該方共同受他人控制或控制該方的實體；其中，「控制」指持有代表該實體當時已發行權益的 50% 以上的擁有權、投票權或類似權益。
雲端服務係指客戶訂單中指定之 VMware 雲端服務。
雲端服務指南係指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之當時有效的《VMware 雲端服務指南》。
機密資訊係指由單方 (以下簡稱「揭露方」) 提供給對方 (以下簡稱「收受方」) 之資訊或材料，該等資訊或材料：(a) 以有形之形式存在，並標有「機密」或類似字樣；或 (b) 理性自然人知道或應知為機密之資訊。機密資訊包括：(1) 授權金鑰；(2) VMware 定價、產品路線圖或策略行銷計畫；(3) 與供應項目有關之非公開材料；以及 (4) 客戶登入憑證。
客戶係指訂單中確定為「客戶」之實體。
客戶內容係指客戶或任何使用者上傳至雲端服務，或提供給 VMware 作為支援服務一部分之內容，但不包括第三方內容或帳戶資訊。就本定義而言，「內容」係指任何資料，包含所有文字、音訊、視訊或影像檔案以及軟體 (包含機器影像)。
資料處理附錄係指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之當時有效的《VMware 資料處理附錄》。
交付物係指 VMware 依適用之專業服務 SOW 規定交付的任何報告、分析、指令碼、範本、程式碼或其他工作成果。
交付係指：(a) 若為雲端服務，則為當 VMware 透過電子郵件將登入憑證傳送至與客戶帳戶相關之電子郵件地址時；(b) 若為軟體，則為當 VMware 通知客戶可下載軟體時；(c) 若為支援服務，則為當 VMware 為該等支援服務開立發票時。(d) 若為專業服務，則如適用之 SOW 規定所述；(e) 若為購買計畫之信用點數，則為當 VMware 在適用入口網站中提供資金餘額時；以及 (f) 若為實物之運輸和交付，則為工廠交貨 Ex Works (VMware 區域性履約設施) (INCOTERMS 2020(TM)) 完成交貨。
說明文件係指由 VMware 在 docs.vmware.com 上不時發佈和更新，以描述供應項目特性、功能和使用之產品說明文件。
評估版係指為評估、試用、概念驗證或類似目的免費提供之供應項目 (或供應項目之一部分)。
附錄係指該等一般條款 (軟體、雲端服務、專業服務、美國聯邦和 VMware 實體) 之附錄，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
受保障材料係指雲端服務、軟體和交付物。
侵權索賠係指第三方就即受保障材料侵犯了該第三方的任何專利、商標或著作權，或盜用了商業機密 (僅於該盜用並非由客戶行為所造成之情況) 提出的任何索賠，即受賠償材料侵犯了該第三方的任何專利、商標或著作權，或盜用了商業機密 (僅於該盜用並非由客戶行為所造成之情況)。
智慧財產權係指全球所有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服務標誌、商業機密、專有技術、發明、專利、專利申請、著作人格權及所有其他專有權利 (無論是否已註冊)。
登入憑證係指使客戶能夠存取和管理雲端服務之任何密碼、驗證金鑰或安全性憑證。
供應項目係指服務或軟體之統稱。
供應項目特定說明係指《產品指南》、《雲端服務指南》和《支援服務指南》中適用之授權說明或服務說明。
訂單係指客戶向 VMware 或客戶之 VMware 授權經銷商發出，並由 VMware 依《一般條款》第 2 條 (「訂單和付款」) 所述接受之企業訂單、SOW、報價或其他訂閱供應項目的文件。
永久授權係指具有永久效期之軟體授權。
個人資料之定義如《資料處理附錄》所定義。
產品指南係指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之 VMware 當時有效的《產品指南》。
專業服務係指適用 SOW 中所述之服務。
服務層級協定係指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之雲端服務適用的服務層級協定的當下最新版本。
服務係指雲端服務、支援服務或專業服務。
軟體係指客戶依訂單獲授權使用之 VMware 電腦程式，以及 VMware 作為支援服務一部分所提供，且不受單獨授權合約約束之任何相關軟體程式碼。
SOW 係指客戶與 VMware 間之書面協議，包含專業服務或 VMware 線上資料表之具體專案詳細資料。
訂閱軟體係指按特定期限授權之軟體。
訂閱期限係指適用訂單中允許客戶使用雲端服務或訂閱軟體之期限。對於任何隨選提供之雲端服務，「訂閱期限」係指客戶使用雲端服務之期間。
支援服務係指依訂單購買，或購買訂閱軟體或雲端服務時所含之 VMware 支援和訂閱服務。
支援服務指南係指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之 VMware 當時有效的《支援服務指南》。
稅款係指任何銷售稅、消費稅、增值稅 (VAT)、商品及服務稅 (GST)、使用稅、總收入稅、商業稅、預扣稅和其他稅款 (不包括對 VMware 收入所徵收之稅款)、出口和進口費用、關稅和任何政府或其他機構徵收之任何類似費用。
第三方代理係指依照與客戶簽訂之合約，為客戶提供資訊技術服務之第三方。
第三方內容係指由第三方提供且與雲端服務接續互通，但並不屬於雲端服務的一部分之內容。「第三方內容」為選用內容並受「第三方內容」所附加之第三方條款約束。
美國公共部門使用者係指美國聯邦使用者或美國州級或地方政府使用者，該等術語如《美國公共部門附錄》中所定義。
使用者係指客戶授權在本合約允許之範圍內，或根據客戶登入憑證使用本供應項目之員工、承包商或第三方代理。
VMware 係指 VMware, Inc. 這間位於德拉瓦州的公司 (若訂單帳單地址位於美國境內)，或者 VMware International Unlimited Company 這間根據愛爾蘭法律組成且存續之公司 (若訂單帳單地址位於美國境外)，惟若訂單帳單地址位於英國、澳大利亞或紐西蘭或太平洋群島，則 VMware 係指可於 www.vmware.com/agreements 取得之《VMware 實體附錄》中確定的適用實體。









版本：2022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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